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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宣導

    防制酒駕政策宣導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02-10 11:00

    請注意酒駕刑責加重修法

    立法院111年1月2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、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,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,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,並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,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.5萬元罰鍰。依總統府28日發布總統令起算,酒駕修法新規正式生效。

   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,刑責提高,警方執法不變,除了仍持續取締酒駕,也加強宣導,包括針對有酒駕紀錄者發關懷簡訊,至今已發送1萬多封;市府也印製宣導海報,提醒民眾刑責加重,切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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