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(二)戶內人口因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,致生活陷於困境 (三)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,失業、失蹤、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、入獄服刑、因案羈押、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,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(四)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、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,致生活陷於困境 (五)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,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(六)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境,經訪視評估,認定確有救助需要